根據《游樂設施安全技術監察規程(試行)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,大型游樂設施的關鍵零部件在正式投產前應進行型式試驗。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(以下簡稱中國特檢院),經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授權(核準號:TS7610001-2007)具備開展游樂設施安全壓杠、彈性繩、安全帶型式試驗的資質。
一、型式試驗申請
一)申請單位
大型游樂設施的關鍵零部件生產單位,向中國特檢院游樂設施事業部提出部件型式試驗申請。
二)申請與申請受理:
部件型式試驗是在申請單位完成部件的全部制造工作后進行的。申請單位可通過郵寄、傳真、電子郵件或網絡申報等方式向中國特檢院游樂設施事業部報送《游樂設施整機(部件)型式試驗申請表》。
游樂設施整機(部件)型式試驗申請表》應填寫齊全、真實,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;申請單位所提供的申請表、資料與信函,均應用中文或英文書寫。
中國特檢院游樂設施事業部在收到《游樂設施整機(部件)型式試驗申請表》后,對型式試驗申請情況進行初步審定,并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受理、繼續補充資料或不予受理的通知。受理人員在確認關鍵部件型式試驗申請資料符合要求后的,與申請方商定型式試驗時間。不予受理的將給出書面理由。
二、型式試驗時間及程序
申請單位將型式試驗部件及資料送至我單位(或實驗室)。待測試樣按附件1配圖加工配合接口,以便裝夾在實驗臺上。待測蹦極繩樣品應按附件1提供的規格進行編織。
試驗周期和試驗所需式樣數目:
安全壓杠型式試驗時間: 6天(2件)
蹦極繩型式試驗時間: 2天(4件)
安全帶型式試驗時間: 1天(3件)
型式試驗合格的樣品,我單位在型式試驗全部工作完成后的1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出具型式試驗報告。型式試驗結論分為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兩種。
三、申訴處理
申請單位對鑒定結果有異議時,應在收到鑒定報告報告之日起十五日內,可向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提出提交書面材料申請重新鑒定;對重新鑒定結果仍有不同意見時,可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申請再次鑒定。國家質檢總局將組織專家進行鑒定,鑒定的結果為最終結論。
四、費用
申請單位按規定交納鑒定費。申請單位鑒定人員的交通差旅費用。鑒定組不接受申請單位以任何形式贈與或支付的酬金、禮品等贈。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進行申請核實、重新試驗發生的費用,如申訴事項屬實,該費用由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承擔;如申訴事項屬實,該費用由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承擔;如申訴事項不成立,該費用由申訴單位承擔。
相關閱讀:中國兒童樂園的發展趨勢及經營指導 充氣式游樂設施國內外標準情況及國內行業現狀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