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一條消息刷爆了朋友圈,那就是文化部下發了《文化部關于推動文化娛樂行業轉型升級的意見》,這個《意見》從國家的層面為室內娛樂行業帶來了巨大的支持。那么,作為室內兒童樂園在這份《意見》下發之后,也是感受到了發展的巨大機遇。
從兒童室內樂園的經營實踐來看,個人認為《意見》的指導意義主要有以下幾點:
一、鼓勵娛樂場所豐富經營業態
目前的兒童樂園中,同質化問題越來越嚴重,同類、同質甚至同樣的設備比比皆是,大家都是處于很低端的競爭環境之中,甚至是白刃肉搏戰,最終的結果只能是多敗俱傷。《意見》則明確了室內樂園要進行業態的極大豐富,要不斷的引進顧客喜歡、寓教于樂的設備,要創新運營模式,鼓勵大家探索新的、創新的內容。
現在的樂園對于“互聯網+”概念的引進和發展,也是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。《意見》也特別強調要順應“互聯網+”發展趨勢,鼓勵娛樂場所與互聯網結合發展,實現場內場外、線上線下互動,增強娛樂場所體驗式服務,不斷拓展新型文化產業業態。
以上的兩條指導思想的提出,能夠有效的促進大家加快差異化選擇的速度,不論是設備還是運營模式,同時,新的業態的引進,通過顧客的實踐,能夠有效的形成特有的技術壁壘,能夠為樂園的快速發展提供保障。
二、鼓勵娛樂場所發展連鎖經營
《意見》明確鼓勵樂園要進行連鎖化經營,并且支持連鎖企業的做大做強。如何能夠快速的連鎖拓展呢?那其中的關鍵之一就是標準化。
兒童樂園的標準化一直是促進店面快速發展的利器,標準化的服務、模塊化的培訓、系統化的配置,能夠有效的使店面保持快速的復制,能夠很快的占領市場,形成有效的規模壁壘。當然,在標準化的同時,也要保持樂園的本地屬性,體現出樂園的差異化,更能吸引顧客消費。
三、支持以游戲游藝競技賽事帶動行業發展
組織全國性的賽事在成人電玩領域已經是風生水起了,那么,《意見》又再次明確的提出了要支持樂園,特別是連鎖樂園進行競技賽事的組織與開展。因此,兒童樂園的競技賽事的組織也是勢在必行。
對于兒童群體的競技賽事組織,難點在于賽事類型、賽事時間和賽事評審的各個環節。由于顧客的特定條件,兒童群體的競技類賽事,特別要考慮到兒童家長的感官度和滿意度,而且,兒童顧客在時間的選擇上也是局限性很高。
從實踐來看,兒童的競技賽事可以選擇在寒暑假兩個假期進行,選擇持續性時間不長,同時各個環節都會有禮品或是紀念品的贈送的組織形式,這樣可以有效的避免家長的抵觸情緒。在實踐中,我們組織過小朋友們的釣魚比賽、手工DIY大賽,同行業還組織了卡片機互換市場,從以上活動的效果看,都是達到了預期的效果,拉動了店面的銷售,提升了美譽度。所以,兒童顧客群體的競技比賽將會是今后一段時間內的營銷利器。
可以說,《文化部關于推動文化娛樂行業轉型升級的意見》是于游藝游樂行業發展歷程中至關重要的里程碑,是全面促進行業健康、高速發展的加速器。《意見》發布之后,從廠家到終端店面都在全面轉型升級,都在努力提速發展。《意見》在兒童連鎖室內樂園領域的指導意義更是非常明顯,能夠全面促進兒童樂園領域的進一步的轉型、提升和發展。相信在《意見》的指導下,在未來不長的時間里,我們就會看到一批非常優異的設備,一批非常優秀的企業脫穎而出,成為行業的領跑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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