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逢節假日,不少家長會帶著孩子在商場的游樂園玩,但歡樂的背后也隱藏著不少的安全隱患。有些廣場的兒童游樂設備安全措施不足,希望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。
人氣旺隱患藏
商場外有不少的兒童游樂項目,包括旋轉木馬、蹦床、劃船、碰碰車、氣墊城堡等。售票人員告訴記者,到晚上,這里滿滿的都是來玩的孩子。
一到晚上,不少商場的周邊就會出現兒童游樂項目,也曾出現過安全問題。市民王先生投訴說,帶小孩子去福新路家樂福廣場上的兒童游樂場玩耍,在游樂場摔傷,工作人員理都不理。“這次小孩只是摔,要是哪天發生嚴重的意外事故,該怎么辦?”王先生表示,不少兒童游樂項目暗藏安全隱患,希望相關部門重視。
一個叫XX的兒童游樂項目,吸引了不少孩子參與,項目包含有攀巖、過索道等。轉了一圈注意到,項目貼有入園須知和安全提示,同時表明已購買了公眾責任保險,但現場沒有發現安全檢查的相關標志。
家住附近的侯女士經常帶8歲的孩子來玩,她認為項目危險性并不大,“安全措施還算到位”。家長林女士的孩子今年只有4歲,她則認為應該增加看護人員,“小孩子在里面會怕,有的小孩會在后面一直催”。
項目負責人劉先生告訴記者,該項目不存在很大的危險性,產品都有安檢證明,同時會定期檢查,也會做消毒。現場工作人員陳小姐稱,項目配備了20多名的看護人員,整個游樂項目最多能容納150人,人數會進行限定,避免過于擁擠發生意外,“沒有發生安全事故,多的時候小朋友會推搡導致磕碰之類”。
缺監管無人查
這類設置在商場內和周邊的兒童游樂設施是否要定期檢驗,記者采訪了質檢、特檢、安監和工商等相關部門,但上述部門均稱不屬于他們的管理范圍。他們只監管游樂場的大型游樂設施。
根據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,大型游樂設施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/s,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載人大型游樂設施。而《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安全監督管理》的管理范圍也主要是旋轉運動類,如滑行車類、水上娛樂等危險性較高的項目。
隨后工作人員說,質檢只管理過山車、摩天輪等游樂項目,商場內的游樂設施不在質檢部門監管范圍內,“我也不知道哪個部門可以管理,屬于消費領域,可以咨詢一下工商部門”。
安全監管并不在該局管理范圍內,如果出現意外可以投訴,工商部門會介入協調處理。工作人員同時表示,經營兒童游樂項目需要審批,產品要有合格證,才能辦理營業執照,如果發現沒有營業執照可以舉報,工商部門會進行取締。
工作人員同樣表示,不屬于他們管理范圍。有家長呼吁政府能出臺相關規定,將商場的兒童游樂場所的質量安全納入監管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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